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45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
暨补选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彭适辰先生、财务负责人于龙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彭适辰先生因个人
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于龙珍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
司从事其他管理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海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志
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一、董事、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务
原定任期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如适
到期日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用)
承诺
彭适辰 董事 否 不适用 否
月 22 日 月 10 日 因
财务负责 2025 年 8 2027 年 12 工作调整原 其他管理
于龙珍 是 是
人 月 22 日 月 10 日 因 工作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适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于龙珍女士通过持有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于龙珍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彭适辰先生辞去董
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于龙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彭适辰先生和于龙珍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彭适辰先生和于龙珍女士在任职期间
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海滔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志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聘任胡志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胡志磊先
生的任职资格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吴海滔先生简历
吴海滔先生,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清华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海滔先生于 2017 年至 2010 年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
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0 年至 2012 年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行业经理,2016 年加入 WI HARPER
GROUP(中经合集团),现任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吴海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海滔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 的 股 东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实 际 控 制 人 WI
HARPER GROUP 高级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滔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志磊先生简历
胡志磊先生,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西南财
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胡志磊先生于 2012 年至 2021 年,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
职,先后担任中国地区部财务预算预测与经营分析、财务 BP,海外地区部运营
资产主管职务;2021 年至 2022 年在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任职,担任集团
预算预测部副总监;2022 年至 2024 年担任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运
营财务中心副总经理,于 2024 年 12 月加入公司。
截至目前,胡志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