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3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
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浙江菲达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5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合并
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2024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
调整。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3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期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将
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26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06.40万股。内容详见同期披露
的临2025-03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公司董事吴黎明、汪艺威、
郭滢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