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37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667.28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0年9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102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997.26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292.02
减:部分项目结项转为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 9,151.31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2,827.3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31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余额 2,800.00
注:两个项目结项转为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9,151.31万元,包括:项目节余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下简称“海荣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海荣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及账号 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元)
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
行
合计 273,139.5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8,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预期年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号
率
华夏银行股份 人民币单位结
分行 2411661
合计 28,000,000.00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6.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
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0230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
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4,000吨高等级
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上
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975.74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
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11月13日,上述两个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
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91,513,063.11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对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及账号 账号 备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
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24,331.25万元,公司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超募资金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
公司拟使用5,000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
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使用5,068.9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向海荣公司转入超募资金10,068.92万元,累计使
用7,340.20万元,尚余2,827.31万元(含利息收入98.5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827.31万元,其中:2,800.00万元
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募集资金27.3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
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
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决议后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动管理77,900.00
万元,已获得收益2,292.74万元。符合公司文件的投资用途及额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昌新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昌新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102.3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713.5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进度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8,114.15 18,114.15 14,830.11 81.87% 2,749.41 是 否
末冶金零部件项目 月 31 日
否 6,217.10 6,217.10 2,543.26 40.9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目 月 31 日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34,400.17 34,400.17 102.35 24,713.57 - 2,769.6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
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
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最终由 2021 年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向海荣公司转入超募资金 10,068.92 万元,累计使用 7,340.2 万元,尚余 2,827.31 万元(含利息收入 98.5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20 年 9 月 17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 281.99 万元,共计人民币 5,998.30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 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建设项目
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18,114.15 万元,累计投入 14,830.11 万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3,284.04 万元,加上活期
利息收入和现金理财收益 1,035.30 万元,实际节余 4,319.34 万元。
此项目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公司在车间、办公楼等设施建筑安装以及装饰装潢、办公设备采购等环节严格进行招标比价,降低了相关成本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如 500 吨成型压机、MIM 成型机、精密双面磨设备、火花放电机、抛光机等关键设备由于国产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设备的技术进步均实现了国产替代,形成资金节余。
(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6,217.10 万元,累计投入 2,543.26 万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3,673.84 万元,加上活
期利息收入和现金理财收益 1,158.13 万元,实际节余 4,831.97 万元
此项目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司在此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粉末冶金领域技术的进步和迭代,项目原计划进口的相关研发试验设备如奥
斯瓦尔德压机、电镜扫描仪、格里森齿轮渐开线综合检测仪、德国双面磨、克莱姆高温烧结炉等设备均实现了国产替代,从而导致资金节余。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
技术改造项目结项, 并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975.74 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述两个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成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 91,513,063.11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途及去向 2024 年 11 月 12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后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超募资金实施的“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2,827.31 万元,其中:2,800.00 万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剩余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27.3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