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其中监事吴建伟、马东飞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马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及审核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
步刊登在《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
币 0.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一
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向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
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远先生及其配偶王然女士;公司董事、
实际控制人张一弛先生及其配偶张馨元女士就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远先生、王然女士、张一弛先生
和张馨元女士为公司的关联方,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
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
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