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 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5-37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
年8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审核,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荆毅民先生、张克嘉先生、张磊先生、韩静女士、夏治锋先生、
宋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上述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
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
业绩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郝振江先生、张俊先生、房晓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上述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公司章程》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15:00在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
B座5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