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QY 视讯”或“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
事郝振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宁
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对会议通
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并表决,本次专门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
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郝振江:
张 俊:
房晓敏: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