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增持计划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股”)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计划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
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3.6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7.20 亿元(含本数),拟增持价
格不超过 3.20 元/股(含本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5),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外运”)计划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
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0 元/股(含本数)。
? 增持计划调整方案:
鉴于安通控股的股价已经超过 3.20 元/股,中外运集运将根据招商局能源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授权,
由招商轮船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择机开展增持交易
(不受原设定增持价格上限的约束)。
鉴于安通控股的股价已经超过 3.20 元/股,中国外运将根据中国外运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由中国外运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条件下,择机开展增持交易(不受原设定增持价格上限的约束)。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
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外运集运和中国外运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
调整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中外运集运和中国外运,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名称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384,618,553 股
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50,876,231 股)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否
计划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
?是 ?否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______
持股数量 11,545,900 股
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11,545,900 股)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否
计划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
?是 ?否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因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与中外运集运、中国外
运同受招商局集团有
湛江中理外轮理货
有限公司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
公司
(二)之规定构成一致
广东中外运船务有
限公司
厦门中外运裕丰冷
冻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646,274,999 15.27%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一)截至本公告之日,为执行本次增持计划,中外运集运已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安通控股 50,876,231 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
已增持金额约为 1.59 亿元(不含税费)。
此外,前期中外运集运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安通控股
有的安通控股 33,333,334 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 0.79%)系通过证券市
场大宗交易取得;中外运集运持有的安通控股 82,908,988 股股份(占安通控股
总股本的 1.96%)系通过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
协议转让取得;中外运集运持有的安通控股 39,000,000 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
股本的 0.92%)及 178,500,000 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 4.22%)系通过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
股票宝 33 号”)协议转让取得。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外运集运上述大宗交易已完
成;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能否取得该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上述协议转让以
及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国新股票宝 33 号的上述协议转让均尚待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完成尚有不确定性。
(二)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外运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安通控股
亿元(不含税费)。
三、调整后的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拟增持股份目的
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
拟增持股份方式
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方式)
A 股:人民币 3.60 亿元(含本数)~7.20 亿元(含本
拟增持股份金额
数)
拟增持股份价格 根据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授权进行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及自筹资金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拟增持主体承诺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拟增持股份目的
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
拟增持股份方式
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方式)
A 股: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6.00 亿元(含本
拟增持股份金额
数)
拟增持股份价格 根据中国外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进行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 12 个月内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
拟增持主体承诺
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
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