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向 1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 行 价 人 民 币 12.80 元 / 股 。 截 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止 , 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元。
截止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7,656,254.14 元,
元 ( 其 中 对 募 投 项 目 投 入 61,156,697.46 元 ) , 2025 年 合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支出净额合计 39,118,306.94 元),其中:银行存款 179,814,775.95 元,暂时闲置
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40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截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
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交通银行郑州
巩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注销。
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
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方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77280180808779866 已销户
民生秦岭路支行 617601677 668,352,723.15 177,119,206.25 活期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15484867777701 已销户
浦发牡丹路支行 76310078801700000140 600,000,000.00 1,182,809.32 活期
浦发牡丹路支行 76310078801700000139 已销户
交通银行巩义支行 411124999011004010507 已销户
交通银行高新支行 411654999011005247456 1,512,760.38 活期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 8111101012901924824 活期
合 计 1,268,352,723.15 179,814,775.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审批会议 额度 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不超过 12
十八次会议 个月
合 计 40,000.00 40,000.00
(二)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期 到期
银行 产品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限(天) 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 (河南)对公结构
限公司巩义支行 性存款202418852
中国银行股份有 (河南)对公结构
限公司巩义支行 性存款202418853
中国银行股份有 (河南)对公结构
限公司巩义支行 性存款202509528
中国银行股份有 (河南)对公结构
限公司巩义支行 性存款202509259
合计 60,000.00 40,000.00 60,000.00 573.40 40,000.00
其余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
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
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68,352,723.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499,556.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9,827,752.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7,656,254.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7.75%
截至期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 是否
末投入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度实 达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 否发生
目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4) 状态日 重大变
(如有) (3)=(2)-(1) 效益 效益
=(2)/(1) 期 化
年产 25 万
不适 不适
吨新能源电 1,268,352,723.15 61,156,697.46 61,156,697.46 0 61,156,697.46 0 100.00 已变更 否
用 用
池材料项目
汽车、绿
色能源用 2027 年 不适 不适
铝产业园 1月 用 用
项目
合计 — 1,268,352,723.15 1,300,984,450.30 1,300,984,450.30 266,499,556.68 327,656,254.14 -973,328,196.1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4 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 4
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 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可滚动
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理,额度不超过 6 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25
品情况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
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收回金额 4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不适用。
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 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
况 铝产业园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
项目达
投资进 本 年 是 否 的项目
到预定
对应的原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金 度(%) 度 实 达 到 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可使用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入金额 额(2) (3)=(2)/( 现 的 预 计 是否发
状态日
期
变化
年产 25 万
汽车、绿色能
吨新能源 2027 不适 不适
源用铝产业园 1,239,827,752.84 1,239,827,752.84 266,499,556.68 266,499,556.68 21.01 否
电池材料 年1月 用 用
项目
项目
合计 1,239,827,752.84 1,239,827,752.84 266,499,556.68 266,499,556.68 21.01
公司义瑞新材 70 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设备已建成投产,可稳步提升公司产销量和优化产品结构,减少
低附加值产品占比,提高新能源电池及汽车领域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原募投项目“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
项目”中电池箔、水冷板等新能源电池材料可通过现有产能优化及效率提高得以稳步提升,并在变更后的鸿晟新材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中保留新增部分电池箔产能,满足客户对新能源电池材料的需求。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
项目)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
化的原则,将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