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志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
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
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
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80.1760 万股调整为 278.328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的事项,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公司确定 2025 年 8
月 21 日为授予日,授予 336 名激励对象 278.3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
案》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
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
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
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