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转债代码:118039 转债简称:煜邦转债
会 议 资 料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
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
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
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15 点 0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 6 层会议
室
会议召集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德勤先生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 议 议 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完成了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公司总股本
由 247,101,285 股增加至 336,059,46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47,101,285 元
增加至人民币 336,059,46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
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即第五条及第十八条)。
一、“煜邦转债”转股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开始转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395,000 元已转换为公
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 39,212 股。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
间 , “ 煜 邦 转 债 ” 转 股 金 额 1,000 元 , 转 股 数 99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
完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上述方案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47,101,38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数量 24,706,195 股后的股本 222,395,1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34,026,463.92 元,转增 88,958,076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综 上 , 上 述 两 项 实 施 完 毕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47,101,285 股 增 加 至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五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7,101,285 股 第十 八 条 公司 股份总数为 336,059,460
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