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2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辰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
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
上海科创银行、星展银行、花旗银行、浙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
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并购贷款、保理、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由上
述金融机构为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现有融资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提
供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增加的融资额度可以公司(包括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房产、机器设备等)为公司向上述
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融资额度确
定,具体的担保事项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
为准。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Xu Chen(徐辰)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相关的法
律文件及办理一切银行所要求的手续。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拟将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005 元/股调整为 26.855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徐辰、马伟剑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徐辰、马伟剑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效落实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了公司质量,助力信
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通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
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符合《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助于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