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税友股份
股票代码:60317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A1028-1 室
(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 1015 号税友亿企赢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镇潮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 1015 号税友亿企赢大厦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 1015 号税友亿企赢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及主动减持综合导致持股
比例减少,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触及 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
“《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适用意见》《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税友股份、上市公司、
指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张镇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
指 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波思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张镇潮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以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原因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
低至 75%,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情形
本报告书 指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A1028-1 室(住
注册地址
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丰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8,09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316938134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04-10
经营期限 2015-04-10 至 2035-04-09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 1015 号税友亿企赢大厦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经营范围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总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男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二)张镇潮
姓名 张镇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 1015 号税友亿企赢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张镇潮先生为宁波思驰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股权关系如
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
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宁波思驰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1%,即不超过 4,063,450 股;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2%,即不超过 8,126,90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
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315,395,730 股,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7.704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予登记工作,共授予 76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33.95 万股。公司总股
本由 405,890,000 股变更至 407,229,5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由 77.7047%被动稀释至 77.4491%。
对象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7,229,500 股变更至 407,187,5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由 77.4491%被
动增加至 77.4571%。
励对象离职,71 名激励对象因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4,2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07,187,500 股变更至 406,763,25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由 77.4571%被
动增加至 77.5379%。
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结合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8,135,232 股,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 2.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15,395,730
股减少至 307,260,498 股,其持股比例由 77.5379%减少至 75.5379%。
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145,4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对象离职,64 名激励对象因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未达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8,25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6,763,250 股
变更至 406,345,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
持股比例由 75.0105%被动增加至 75.0877%。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56,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0877%。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05,115,098 股减少至 304,758,798 股,其持股比例由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张镇潮 92,300,000 22.7402 92,300,000 22.7147
合计 315,395,730 77.7047 304,758,798 75.0000
注 1:以上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实际合计数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
留四位小数;
注 2:变动前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当时总股本数 405,890,000 股,变动后比例计算基数
为公司目前总股本数 406,345,000 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
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张镇潮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思驰为张镇潮先生控制的企业。
张镇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宁波思驰、张镇潮先生基本情况详见“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
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列示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
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镇潮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0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司
股票简称 税友股份 股票代码 603171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
一名称 业(有限合伙) 地 西楼 A1028-1 室(住所
申报承诺试点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
张镇潮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二名称 沿街道西浦路 1015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第一大股东(发
人(发行完成后)
行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15,395,73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77.7047%(占当时总股本)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304,758,798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本比例:75.0000%(占当前总股本)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10,636,932 股
比例 变动比例:-2.7047%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20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动的时间及方式 2、因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本增加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否拟于未来 12
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个月内继续增持
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镇潮
签署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