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5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
程文龙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提前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的财务报告部分,同意提交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
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
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
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5 年 1-6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
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同意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5,475,481.29 元
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
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
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
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
面价值 2,626,070.53 元;加上固定资产清理 554,340.35 元,本次拟处理、报废
的资产价值合计 3,180,410.88 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 1,473,805.70 元,净
损失 1,706,605.18 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
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各持有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本公司和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
司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 14.96%的股权,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同受四川长虹和
长虹集团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
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即增加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
过 12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2024 年 11 月,公司完成了前述股权的受让,合肥长虹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合肥实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
公司对合肥实业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 1-6
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
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