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8 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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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行费用,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为人民币-1,810.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1,728.09 万元;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4 年度基础上分别以下列三种情形进行测算:
                                 (1)持平;
(2)增长 10%;(3)增长 30%;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
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的测算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268,462,900    268,462,900    349,001,770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年月                                           2025 年 11 月
假设 1:2025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4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10.51      -1,810.51      -1,81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28.09      -1,728.09      -1,728.09
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675         -0.0674        -0.06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45         -0.0644        -0.06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675         -0.0674        -0.06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45         -0.0644        -0.06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9.54%        -10.43%         -8.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9.10%         -9.94%         -8.11%
假设 2:2025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10.51      -1,629.46      -1,62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28.09      -1,555.28      -1,555.28
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675         -0.0607        -0.05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45         -0.0579        -0.05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675         -0.0607        -0.05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45         -0.0579        -0.05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9.54%         -9.34%         -7.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9.10%         -8.90%         -7.27%
假设 3:2025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增长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10.51      -1,267.36      -1,26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28.09      -1,209.67      -1,209.67
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675         -0.0472        -0.04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45         -0.0451        -0.0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675         -0.0472        -0.04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645         -0.0451        -0.04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9.54%         -7.19%         -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9.10%         -6.85%         -5.61%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
财务状况得到一定改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达产、
达效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整
体的收益增长速度将可能出现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的情况,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
务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与内容创新驱动的卓越全域数字营销公司,以依托内
容、聚合数据、赋能消费为经营理念,构建了从内容创意设计、传播策略、媒介
分发到数据咨询、电商运营的商业模式,形成“品效销数”协同的全域全链路生
态营销服务体系,以助力品牌经营实现确定性增长。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品牌营
销、社交营销、电商营销与运营服务、数据咨询服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全球社交营销云项目”、
“内容创意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投项目详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目标相匹配,是主营业务的扩展升级,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市场竞争地位,从而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内容创意与科技创新驱动一直是公司的核心战略,在夯实内容营销领先地位
的同时,公司近年来在技术和数据领域大力投入,构建了数策-数智-数营的营销
科学服务体系,已建立起独立的技术与数据人才队伍。公司拥有超百人的内容团
队,具备各种类型的内容创作及制作能力,能够围绕客户生意挖掘品牌底层营销
需求、定制品牌营销策略,以个性化制定的内容创意为载体,以多平台、多触点、
多形式展现,全面深入促进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通过创意内容吸引用户在
场域内外环互动、转化、购买。在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公司通过更灵活的人才培
养机制,吸引、建设更符合当前业务形态、更能熟练应用 AI 能力的人才梯队,
同时通过专项集训营和媒体共建机制,形成 90 后核心骨干+95 后预备人才的双
层储备体系,团队专业能力持续升级。
  公司深耕美妆、家电行业,以独有的消费者心智模型建模技术,打造抖音特
色人群体系,沉淀多套特色可复用增长模型。公司多行业、多场景、多平台发力,
已获得巨量引擎、阿里妈妈、天猫等平台多项资质奖项。在积极拥抱头部媒体平
台并获取顶级营销科学认证资质的同时,公司自研智能营销工具赋能多业务环节,
通过数据策略赋能全链路营销、依托数据营销科学帮助品牌解决生意经营问题。
此外,公司基于多年数字营销业务过程中积累的海量营销数据进行研发,推出“九
合创意”AIGC 创作平台,该平台深度融合 Deepseek 等多种前沿大模型技术,打
造覆盖创意构思、脚本生成、视频剪辑等全方位的 AI 创作矩阵,赋能营销内容
创作者多场景的创作支持,显著提升创作效率与质量。公司现有技术平台的开发
经验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技术保障。
态势。出海社交营销业务目前竞争烈度相对较低,毛利率持续保持较好水平。公
司国际化战略已取得实质性突破。
  在客户拓展方面,出海营销业务以快消品行业为核心突破口,目前在美妆、
玩具、家电等多个细分行业客户群体实现业务落地。在与 Casekoo 的海外社交营
销合作中,公司帮助 Casekoo 品牌在多位 KOL 的内容中实现曝光,其中一位 KOL
的播放量达 500 万次,有效提升了 Casekoo 品牌的知名度。
  在媒体资源建设上,公司已完成 Facebook、Instagram、Google、YouTube、
TikTok 等主流社交媒体覆盖,并构建起以 KOL 营销及定制化策略为核心的整合
营销服务解决方案,其中公司在英国市场已成功取得 TikTok Affiliate Partner(TAP)
和 TikTok Shop Partner(TSP)两项重要资质认证,为后续海外业务拓展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
过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以填补
股东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高运营效率,助力公司业绩
  公司将聚焦主营业务,巩固并扩大在广告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通过拓展市
场份额、优化服务模式扩大经营规模,持续提升收入与盈利能力,为股东长期回
报提供保障。公司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优化管理
流程与加强风险管控,精准控制经营成本,助力业绩稳定增长。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力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基于国家政策、行业背景及公司规划做出的
战略发展举措。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
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可持续
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
效利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
及时、高效地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
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
事会基于合规原则高效决策、审慎履职,支持独立董事独立发挥监督作用并维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监事会对管理层及财务运作实施有效监督,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兼顾股东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发展的基础上,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
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规则,完善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衍记、蒋丽就
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
的利益,本人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具体执行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报措施的承诺;
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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