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83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须知…………………………………………………….2
议案 1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
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股东
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限制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股权
登记日(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
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
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介绍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
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
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
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视为“弃权”。网络
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
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
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
东。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 1: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期,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或“本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成都市国资委”)、增持主体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欣天颐”)通知,拟对原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以继续实施增持。现就有关
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 2 家企
业,增持主体与成都银行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交子金控”)、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成都协成”)均为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及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其他
成都银行股东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成都产业资本集团
(本次拟增持主体)
成都欣天颐
(本次拟增持主体)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合计 1,272,731,998 30.03%
(二)增持主体最近十二个月内增持情况
增持成都银行 5,180,000 股,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成都
银行收盘总股本的 0.13%,
占目前成都银行总股本的 0.12%。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计划使用其自有资金,
拟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成都银行 A 股普通股股
份。增持价格不超过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成都银行除权
除息后的历史最高股价 17.59 元/股,在上述增持价格上限范
围内,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比例不超过 1.878%;合计不低于 39,794,353 股,占成都银行
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0.939%。具体内容详见成都银行于
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计划公告》。
因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上限,截
至目前,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仍未增持成都银行
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变更原因及内容
(一)变更原因
由于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
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成都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信心,积极支持成都银行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国资委及增持
主体拟对原增持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确保能够继续实
施增持。
(二)变更内容
变更前:增持价格不超过成都银行除权除息后的历史最
高股价 17.59 元/股。
变更后: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成都银行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变更前: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两家增持主体
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 39,794,353 股,占成都银行
股份总数(4,238,435,356 股)的比例不低于 0.939%;合计
不超过 79,588,706 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变更后: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两家增持主体
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 69,998.27 万元,合计不高于
于人民币 44,732.45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9,464.89 万元;
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变更前: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
变更后:拟延期 6 个月,即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年 4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
除上述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成都市国资委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成
都银行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成都银行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 修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25〕5 号 )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本次实际
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事宜应当经上市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除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
变更承诺事项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此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