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5-054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项目合作意向书》为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意向性约定。项目
受政策、市场及前期审批等多方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如有进
一步安排须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合作意向的签署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与绥中县人民政府(简称“绥中县政府”)签署了《项目合作意向书》(简称
“合作意向书”或“本意向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二)合作意向书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意向书由公司与绥中县政府于2025年8月16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以书面方式
签署。
(三)合作意向书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意向书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触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名称
甲方:绥中县人民政府
乙方: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充分利用辽宁省葫芦岛市资源优势,加快葫芦岛市苹果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平等
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投资建设果
汁加工生产线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三)合作内容
双方拟充分利用甲方的资源配置优势、产业扶持政策和乙方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
市场,乙方拟在甲方投资约人民币1.6亿元,占地约70亩,建设一条果汁加工生产线项
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加工苹果、梨12万吨,年产值约人民币2亿元,将在果汁项目投
资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积极促进辽宁省葫芦岛市苹果产业的发展,
带动当地农户持续增产增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营所需的项目备案、环保、消防、土地、规划、工商注册、交通运输等相关手续,为落
地项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并确保落地项目用地的具备基础建设条件。
协助乙方收集项目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如甲方遇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及规划调整或变动,会及时告知乙方,并指导乙方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的调整。
为成员单位,承担日常联络工作,协调有关问题,负责项目的推动和服务相关工作。
电通、排水通、电信通、燃气通及土地平整)。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务登记及在东戴河新区设立银行账户,保证在经营中依法纳税。
(六)其他约定
本意向书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意向书签署后,双方将就项目合作进行进一步磋
商,项目内容、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等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
合作协议为准。
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意向书的内容、本意向书的签订、履行及基于本
意向书而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向任何无关第三
方披露。
鉴于乙方为上市公司,需要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
方基于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公开披露本意向书。
非法融资、预收保证金等行为。
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8 个月。有效期届满时,如若双方项目合作无实质
性进展,未能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不影响本意向书中保密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继续适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意向书所发生的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绥中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在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新上果汁生产线对绥
中县及周边苹果资源进行整合,符合公司深耕主业的战略规划,如后续合作项目顺利推
进,从长远发展来看,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
极影响。
本意向书仅为双方的意向性合作文件,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长期经营的
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意向书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一)果汁生产项目受政策、市场及前期审批等多方因素影响,后期是否实施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意向书仅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是双方签订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之基础。后续
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本意向书前提下以双方签署的正式项目合
作协议为准。
(三)本意向书涉及的项目建设等具体投资安排,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在具体合作
协议中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果汁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
(五)若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有关交易可能构成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所界定之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将
根据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适用披露义务履行所有必要程序,包括刊发进一步公告。
(六)本次项目合作意向存在不确定性,如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并正式启动项目,公
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