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6 00:27: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7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价格由 5.68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将由 1,439,952,995 股调整
为 1,500,721,631 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向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继学、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等 50 名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购
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所涉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
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3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公司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3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按下列公式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5.68 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23
元/股,计算结果为 5.45 元/股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
将按以下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如果最终确定的股份对价数为非整数,交
易对方同意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股份对价数,放弃余数部分对应的价值计入上
市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公
    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
    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份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股)
           交易对方
号                           (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股份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股)
                 交易对方
号                                      (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梯视联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宇梯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梯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JD.com E-COMMERCE (TECHNOLOGY)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合计                      817,893.30   1,439,952,995 1,500,721,631
        因此,本次交易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发行价格后的股份发行
     数量将由 1,439,952,995 股调整为 1,500,721,631 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召开相关股东会前,如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
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司将暂停本次重组进程,
不得将本次重组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通过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
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本次
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分众传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