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7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价格由 5.68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将由 1,439,952,995 股调整
为 1,500,721,631 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向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继学、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等 50 名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购
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所涉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
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3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公司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3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按下列公式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5.68 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23
元/股,计算结果为 5.45 元/股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
将按以下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如果最终确定的股份对价数为非整数,交
易对方同意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股份对价数,放弃余数部分对应的价值计入上
市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公
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
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份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股)
交易对方
号 (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股份对价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股)
交易对方
号 (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梯视联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宇梯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梯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JD.com E-COMMERCE (TECHNOLOGY)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合计 817,893.30 1,439,952,995 1,500,721,631
因此,本次交易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发行价格后的股份发行
数量将由 1,439,952,995 股调整为 1,500,721,631 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召开相关股东会前,如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
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司将暂停本次重组进程,
不得将本次重组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通过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
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本次
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