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6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杨先进先生与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亿兴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嘉亿兴和 2 号”)的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受
让方嘉亿兴和 2 号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
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份转让协议》,杨先进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800,000 股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嘉亿兴和 2 号,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与嘉亿兴和 2 号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与嘉亿兴和 2 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控股股东签
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
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 11,8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已按
照约定完成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97,532,000.00 元,与前
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杨先进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846,58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30%,仍为公
嘉亿兴和 2 号持有公司股份 11,8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5.02%,
司控股股东;
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位列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6,502,422 32.40 64,702,422 27.53
其中:无限售条
杨先 19,125,606 8.10 7,325,606 3.12
件股份
进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4,144,162 1.75 4,144,162 1.76
其中:无限售条
焦彩 4,144,162 1.75 4,144,162 1.76
件股份
红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 80,646,584 34.15 68,846,584 29.3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1,800,000 5.02
嘉亿 其中:无限售条
兴和 2 件股份
号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注:1、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68,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35,477,062 股减至 235,009,062 股。上述表
格中本次变动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以转让股份过户日的公司总股本 235,009,062 股计算所得。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受让方嘉亿兴和 2 号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减持
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