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6 0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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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容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容百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162 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 万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 名,持有限售股共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 443,285,700 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 443,285,700 股增至 447,383,383 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股份总数由 447,383,383 股增至 447,592,932 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本次授予的 502,878.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 447,592,932 股增至 448,095,81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2020 年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股数为 58,178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48,095,810
股减少至 448,037,632 股。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 归属登记股份
增至 451,117,004 股。
   公司 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和 2021 年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股数为 157,434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份 127,435 股,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 450,883,265 股
增至 451,010,70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归属登记股
份 1,992,470 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 451,010,700
股增至 453,003,17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和 2021 年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股数 415,985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31,681,102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452,587,185 股增至 484,268,287 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和 2021 年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股数 44,699 股,公司股份总
数由 484,268,287 股减少至 484,223,588 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和 2021 年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股数 1,193,929 股,公司股份总数
由 484,223,588 股减少至 483,029,659 股。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注销股数 29,804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了《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后的股本 472,909,42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合计转增 231,725,6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14,725,470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
发生其他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容百”)、
实际控制人白厚善及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投”)、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
百发展”)、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管理”)、遵
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遵义容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容百、实际控制人白厚善及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容百科
投、容百发展、容百管理、遵义容百合伙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人/本企业及受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控制的其他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
年度内,本人/本企业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监管规定;
本人/本企业及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
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及受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及受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
其他企业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
     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
     序前不减持;
     应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
     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及受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
     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9,538,3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34.9139%。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上海容百新能
     (有限合伙)
     北京容百新能
     限公司
     北京容百新能
     限公司
     北京容百新能
     理有限公司
     遵义容百新能
     (有限合伙)
         合计                249,538,346       34.91%    249,538,346       0
注: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中有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49,538,346            -
注:2019 年 12 月 6 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限售期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详见《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2019-010)。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
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综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斐冲        董瑞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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