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2025-03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程沙洲”或“收购人”)要约收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70001
● 申报简称:抚钢收购
● 要约收购价格:5.60 元/股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9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锦程沙洲向除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公司全体
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入抚顺特钢股票。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
价格为 5.60 元/股,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
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
同,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
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
完成后,收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
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同时将利用自身资源为上
市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资源,助力上市公司积极把握特殊钢和
合金材料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
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 5.60 元/股、拟收购数量为 98,605,000 股的前
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552,188,000.00 元。
作为本次要约的收购人,锦程沙洲已将覆盖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
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
履约保证。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
行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
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
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已就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的履
约能力。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9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
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
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
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
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
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限内(包
括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
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
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
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
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
管。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
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
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接受
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
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
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
的预受要约申报。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 98,605,000
股(占抚顺特钢股份总数的 5%),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
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98,605,000
股(占抚顺特钢股份总数的 5%),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
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
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98,605,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
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
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
处理。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
其在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结算
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
算账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申请办
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完成
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和资金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
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
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六、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
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
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
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可办理有关撤
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情况。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
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
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
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
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
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
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七、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 3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187%。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抚顺
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