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下属子公司拟为在居然智慧家门店/“人、车、家”三位一体融合店购车且经汽车
品牌商金融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贷款客户范围的非关联客户(以下简称“购车客
户”)提供担保,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现
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
子公司,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家智能互联”)
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智慧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慧家汽车”)为智慧家智能互联全资子公司。居然智能及其下属智慧家智能互联
和智慧家汽车等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
需要,拟与长城、吉利、极狐等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以下合称“汽车品牌商金
融公司”)签署相关业务合作协议,自购车客户与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签署贷款
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至车辆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且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收
到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之日的期间(以下简称“保证期间”),居然智能及其下
属子公司为购车客户对其与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
务在保证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在居然智慧家门店/“人、车、家”三位一体融合店购车且经汽车
品牌商金融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贷款客户范围的非关联客户,其资信状况良好、
贷款资格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管理规定,由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提供贷款。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
等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该事项的影响
过提供贷款服务,降低购车门槛,促进其品牌汽车的销售,同时通过利息等收益
盈利;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为消费者提供金融贷款
服务,深化与汽车品牌商的多维合作,强化品牌互联黏性。
入智慧家智能互联指定账户,贷款额度不超过购车客户购车款,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加强购车贷款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
制定相应操作规范,并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合店指定汽车金融专员负责审核购车客户的贷款申请资料,确保申请为购车客户
本人提交且资料完备;
由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支付款项到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账户,居然智能及其
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核对收款后开具机动车发票;
发票开具后车辆暂不交付,待汽车金融专员陪同购车客户办理上牌,完成车辆抵
押手续后再交付;
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对汽车品牌商金融公司的担保义务解除;
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解除汽车销售合同及完成退还贷款等事项,车辆重新销
售;
工作监督检查,确保车辆销售、抵押登记等事项及时、规范办理;财务人员负责
核对汽车金融专员的贷款台账及实际到账情况,确保款项收付安全合规。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购车客户对其与汽车品牌商金融公
司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在保证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购车客户对其与汽车品牌商金融公
司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在保证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
其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审计委员
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居然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汽
车品牌商金融公司签署相关业务合作协议,为购车客户对其与汽车品牌商金融公
司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在保证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443,691.02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
担保余额为 145.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
十、备查文件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