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49,245.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2,334.00 31,000.00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
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 2,580.72 万元和利息收入净额 398.70 万元,
共计 2,979.42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
“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同意将 2022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由原定的 2025 年 4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8 月 5 日分别将 500.00 万元、3,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
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
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约 9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指定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指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
设的账户(账号:570900120110000)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尽快与上述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意指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570900120110000)为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运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指定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并尽快
与相关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玉国 李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