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 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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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圳汇理”、“收购人”) 要约收购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公司”或“申科股份”)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
 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系深圳汇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拟取得申科股份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创”)签署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产
 权交易合同》,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汇理应当
 向申科股份除深圳汇理通过本次公开竞价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
 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收购人应就本次要
约收购作出至少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
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何全波及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3元/股        86,587,534        57.73%
  二、要约收购原因及目的
  深圳汇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竞得申科股份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共同转让的 62,831,216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1.89%),将成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
  因深圳汇理拟取得申科股份 41.89%股权从而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深圳汇理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申科股份除
何全波与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的股
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
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申科股份的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将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申科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
议,促使申科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
持申科股份的上市地位。如申科股份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
保证仍持有申科股份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或
其指定第三方。
  三、要约收购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
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
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
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
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
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
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
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
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
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
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
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
约,须重新申报。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
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
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
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
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
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
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
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手续。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
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
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
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
申报代码。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
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
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
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
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
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净预受股份数量合计 15,274,284 股,净预受股份
比例为 17.64%。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 2025 年 7 月 28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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