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
陈旺及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田必友、张全中、朱建方、梁允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比例将超过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
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