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动人共同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期限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8年8月12日。
正常生产经营。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建集团”)与股东张汉清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表决权放弃协议》签署情况
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62,411,58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29.99%)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
维业控股及张汉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张汉洪先生、张汉伟先生一致同意放弃本次
股权转让后共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合计33,976,26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方位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位成长8号”)为一致行动人,上
述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城建集团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协议》。
变更为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基金名称变更为君宜永卿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新基金管理人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宜永卿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接原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及相关承诺,含前述表决
权放弃协议事项。
按前次《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前次《表决权放弃协议》项下的弃权期限
为自股份收购完成之日起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前次《表决权放弃协议》项下的弃权期限内,相关主
体未发生违反前次《表决权放弃协议》的情形。
就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等协议项下约定的张汉清及其一致行动人义
务均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如下: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限公司于2020年4月8日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放弃表决权五年,至2025
年8月12日已履行完毕;
事会及监事会。
“双方约定,并购完成后,现有业务以及基于现有业务拓展的新业务,由现有管
理层负责运营管理;甲方通过资产注入或并购或基于非现有业务开拓的新业务,
由甲方任命和指定的管理层负责运营管理;甲方对战略与投资等委员会财务等核
心部门进行管控,未来双方将通过公司治理,共同促进目标公司的业务发展。”
管理层负责运营管理。
议》第4.2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除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及甲方
书面同意的情形外,乙方原则上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股份,如确需
减持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该等股份的权利。”乙方自协议签订三
年内即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未减持目标公司股份。
条:“乙方二(协议内为张汉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完成
交割日起五年内自身并应促使其配偶、直系亲属或其所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
从事与目标公司已有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相关商业机会
应无偿提供给目标公司。本竟业禁止承诺不构成劳动法律规范的竞业限制条款,
目标公司无需向承诺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自2020年8月至今,乙方及其一
致行动人未从事与目标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鉴于前次《表决权放弃协议》期限届满,经珠海城建集团与张汉清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协商一致,各方于近日继续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本次《表决权放弃协议》签署主要内容
受让方/甲方: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一:深圳市润基业控股有限公司(原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关联人员/乙方二:张汉清
转让方关联人员/乙方三:张汉伟
转让方关联企业/乙方四: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的管理性要求,转让方及其现关联人员、企业就《股权收购协
议》等协议项下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如甲方未来再向转让方及其关联人员、企业
主张《股权收购协议》等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则转让方及其关联人员、企业的一
方或多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本协议约定放弃其在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共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及其他与表决权相关的权利。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当时生效。
三、本次《表决权放弃协议》签署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东张汉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放弃表决权,未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