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0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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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5-03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聘任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先生(独立董事)
       、叶蕾女士(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二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米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孙清焕先生
  执行总经理:唐国庆先生
  副总经理:周立宏先生、李冠群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冠群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甄志辉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高级管理人员郑明波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鉴于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闫玲女士、安会先生、林秋凤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换届离任人员除郑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44,700 股,闫
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400 股外,其他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任期届满离任后,
上述人员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
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李冠群及证券事务代表甄志辉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冠群、甄志辉
  联系电话:0760-89828888 转 6666
  联系传真:0760-89828888 转 9999
  电子邮箱:ir@zsml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孙清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中
山市朗玛光电器材有限公司,1997 年创建木林森,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等职。2010 年 7 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 7 月起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总经理,2019 年 9 月起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9 月起连任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孙清焕还曾兼任中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孙清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清焕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551,751,293 股。除董事罗燕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配偶之
妹,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孙清焕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国庆先生,中国国籍,1956 年生,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2 月参加工作;
高级企业管理班结业;1991 年 9 月~1994 年 11 月上海半导体器件公司副总经理
兼上海无线电十厂厂长;1994 年 11 月~1998 年 5 月上海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开
发公司重大项目负责人兼国家 909 大规模集成电路项目(华虹 NEC)首席代表;
部长、管理部长;1999 年 11 月~2006 年 2 月上海金桥大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06 年 2 月~2013 年 2 月上海科锐(CREE)光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华刚(COTCO)光电上海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7 年上海三
星半导体有限公司 LED 中国区总经理/专务;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职大
峡谷照明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执行总经理。
  唐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国庆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冠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
山市怡华集团,2000 年加入木林森,先后担任公司会计、财务部部长、执行董事
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2010 年 7 月起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3 年
董事会秘书;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届董事会董事;2022 年 9 月起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2022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冠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64,100 股。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冠群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
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立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江
西分宜电机厂、江西南方电子有限公司;2007 年 6 月加入木林森,历任公司支
架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 20 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月起连
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立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44,800 股。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甄志辉,男,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曾任职于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有限公司、中山上市快车企业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甄志辉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甄志辉
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
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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