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4 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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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史娟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1,661,73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89%)的股东史娟华女士,计划于预披露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661,739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0.89%),
且连续 90 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
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不做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史娟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股东史娟华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史娟华
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特定股东
史娟华女士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史娟华女士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史娟华女士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1,661,739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9%;史娟华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
行的股份 1,661,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9%。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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