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2 证券简称:技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4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14,730.50
万元、9,913.75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启东技源”)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9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88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4,410.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29.06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81.8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
第 ZK1029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调整情况
根据《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技源集团营养健康原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启东技源营养健康食品生产线扩
建项目
合 计 60,272.93 60,272.93 47,981.82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启东技源营养
健康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及“启东技源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启东技源。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启东技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
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或借款仅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
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增资或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50030794P
法定代表人:Jingshi Joe Zhou
营业期限:2003-06-19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21,264.774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南苑西路 108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启东技源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498.41 35,114.03
负债总额 5,637.25 5,445.63
净资产 28,861.16 29,668.41
营业收入 24,033.00 5,883.90
净利润 3,277.50 807.24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启东技源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
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
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或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公司已经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启东技源、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均同意公司使用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14,730.50 万元、9,913.75 万元一次或分次
向全资子公司启东技源增资或借款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14,730.50 万元、9,913.75 万元一次或
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启东技源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