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国铁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哈铁科技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技术开发项目补
充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彦涛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该事项系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范畴所必需,是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技术开发项目进行的
合理预计,契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不存在任何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当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意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中技术开发项目补充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委员一致认为:公司关于
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
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表决,其
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截至2025年6 本次调整后
交易 关联人 月30日已发生 2025年度预 调整原因
计金额 额
类别 金额 计金额
实际控制人中
关联人委托
国 国 家 铁 路 集 1,000.00 1,409.95 1,832.00 2,832.00 开展技术开
提 供 团有限公司及 发
其控制的公司
技 术
开 发 控股股东中国
服务 铁 路 哈 尔 滨 局 关联人委托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0.00 198.00 168.00 1,168.00 开展技术开
及其控制的公 发
司
注:1.本表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资),控股股东为国务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
郭竹学,注册资本为 173,950,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14 日,主要负
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
(二)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创路,注册资本为
服务。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
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
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
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
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
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
升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
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哈铁科技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事项契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鑫 陈 杭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