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3 19: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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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5-03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通知,2025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卓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卓女士、方林先生、赵凌云先生、周驰军先生、
刘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
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钟琪先生、周亚娜女士、王乐得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
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
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该事项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
理制度的公告》
      (2025-027)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多元化
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
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
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8)
                  。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的 H 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
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股票为境外上市股份(H 股,以普通股形
式)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
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
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包括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的
香港公开发售和面向国际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
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及/或其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
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
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
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
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和/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
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决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 H 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 H 股,以下限计
算约占公司紧接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总股本的 15%(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前),并授权承销商或其代表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选择行使
不超过上述 H 股基础发行股数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授予公司
发售量调整权。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超
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和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
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
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 H 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
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结合发行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
香港股票市场发行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市
场认购情况、并根据境外订单需求和簿记的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将分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
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
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
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
香港联交所发出的指引信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
况下,公开发售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
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
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于国际配售
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新上市申
请人指南》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修订和更新的规定或香港联
交所另行豁免批准(如适用)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
司也可以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
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
(经“回拨”后,如适用)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
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
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
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额度的大小、价格的
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
原则上将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及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
者,相关资质和具体配售比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届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
管辖区,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
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
在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正式发出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
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
等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预计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
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
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合规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
费用、股份登记机构费用、秘书公司费用、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
尚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保荐人、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资本
市场中介人、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公司境内律
师、公司境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律师、承销商境外律师、审计师、内
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财经公关公司、
路演公司、收款银行、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H 股股份登记处及
其他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东大会直接聘
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选聘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
托协议或合同。
  (2)中介机构选聘方式,鉴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聘请的中
介机构须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资质,公司将通过竞争性磋商、议价采购等合法
合规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在取得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有关
批准、备案后,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及承销商(或其代表)
决定的日期,根据正式刊发的 H 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
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在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如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
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
员会、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则决
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并完成超额
配售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提升产能、产品研发、市场拓展、
战略性投资及收购、营运资金补充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或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本次
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共同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将依据香
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
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设立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委任公司在
香港的获授权代表,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处理非香港公
司注册相关事项并代表非香港公司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
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合肥芯碁
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 股适用)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
股适用)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
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适用)
                (H 股适用)
  上述制度 1-13、17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
公司本次 H 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制度 14-16 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 H 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30)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关于
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
会同意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确认公司本次发行 H 股
并上市后各董事角色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本
次 H 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
意见。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
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2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
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按照香港法律及《香港联
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聘请魏永珍女士和张显翘女
士出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魏永珍女士和张显翘女士为公司于《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05 条下的授权代表、委任魏永珍女士和张
显翘女士为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下的授权代表。
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至公司本次 H 股上市
满三年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
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在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
发行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础上,提请公司董事
会确定董事长程卓女士和董事、董事会秘书魏永珍女士作为董事会授
权人士(可转授权)单独或共同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授
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工作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单独
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
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为配合实施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并结合《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
委员会现行规定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
统的申请,董事会批准及确认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
文件及提交相关信息、处理与 ESS 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
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并授权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适时提交相关申请和开户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 ESS 账户授权使用人、签署及递交相关申请文件等)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3).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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