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3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龙晖”)
等合伙人设立杭州国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
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杭州国科基金”),杭州国科基金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不超过 50%。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1,000 100% -
国科龙晖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
号为 P1072858。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筹划阶段,公司尚未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公司将在各方正式
签署合伙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拟参与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等活动(须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等硬科技赛道。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元,由全体合伙人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实缴到位。
年为回收期,另设 1 年延长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多时间来处理未
退出项目等情况,则启动 1 年延长期。
投资期按照全体合伙人对应的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计算管理费,退
出期按照全体合伙人对应的实缴出资总额的 1%/年计算管理费。
位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管理费以实缴出资金额为计提基数,按
照 2%进行提取,计算时间自每一笔实缴出资到位日起至实缴出资全
部到位日所在年度末止。以后每年度的管理费均以实缴出资金额为计
提基数,在该年度开始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缴费期间天数不足一
年的,按照实际天数与当年度总天数之间的比例计算管理费。
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投委
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2 名,公司委派 1 名。
投委会设主席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定的人员出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会议表决采用书
面形式,投委会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为同意、不同意;表决意见
可附生效条件。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具有表决权的全体委员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基金,旨在借助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合伙
人的产业投资经验与资源积淀,拓宽公司业务布局维度,深化与公司
核心客户所在行业的协同合作,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持续价值。
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合作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基
金设立事项尚需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实际实施进度及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
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性,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
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同时,基金运作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
调整、投资标的经营状况、市场周期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
收益不及预期、标的选择偏差、决策失误及投资受损等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 20,000 万元为公司自筹资金,该投资是在充
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杭州国科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杭州国科基
金中任职。
股东大会审议。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完成
后,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