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28 日
至2025 年 8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
制度(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1)人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股
东会的会议材料将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
议案 7、议案 9、议案 1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13、议案 14、议案 15、议案 16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
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
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
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
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
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36 首创证券 2025/8/22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的股东,或者尚未完成整改的股
东,或者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不得
行使本次股东会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
行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机构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机构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1)、机构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者证明(加盖公章)。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还应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机
构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加盖
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机构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1)。
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东本人签字,机构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
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厦 A 座 1 层登记接待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者代理人的交通、食宿
等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976608;传真:010-81152008
电子邮箱:pr@sc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厦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上市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
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关于审议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H 股上市后适用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申请注册发行 2025 年永续次级债券的议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本机构/本人确认,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行使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权利
的情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及参考附件 2 在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填写说明:
署。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机构股东,除法定代
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机构股东公章。
有股份有关。
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
厦 A 座,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010-84976608;传真:010-81152008。
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
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
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