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46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三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
“法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申 224 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
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李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45 号)。
相应证据材料。为避免重复申报债权,在预重整期间已向三圣股份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材
料、做出的承诺和授权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对于在三圣股份预重整期间申
报的附利息债权,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对相应利息追加计算
至重整受理日。如债权涉及其他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的,债权人可及时
与管理人进行沟通确认,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
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文书。
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次
债权线上申报通过“律泊智破系统”(网址:www.lawporter.com)进行,债权
人可搜索项目编号 2450000009 找到对应的债权申报入口,查阅并下载《债权申
报指引》等材料。
即 2025 年 8 月 8 日(不含当日)。未到期债权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视为到期。
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
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联系人:林嘉琳、李锐
联系电话:15310457126
工作时间:工作日 9:30-12:00,14:00-17:30
联系邮箱:ssgfzqsb@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北碚区云汉大道 99 号。
为避免重复申报债权,在预重整期间已向三圣股份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
在重整程序中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材料、做出的
承诺和授权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对于在三圣股份预重整期间申报的附利息
债权,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对相应利息追加计算至重整受理
日。如债权涉及其他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的,债权人可及时与管理人进
行沟通确认,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三圣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
重庆破产法庭召开,并同步进行网络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
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参会具体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
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5)渝 05 破 297 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