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1,578.6583万股的0.222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华药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75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226.4451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1,578.6583万
股的0.2229%。现将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
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
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实际向 817 名激励对象以 11.51 元/股授予登记 858.87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 11.51 元/股调整为 11.15 元/股。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人员及部分激励对象因其个
人业绩考核方面的原因需要全部或部分予以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39.0209 万股。同意因公司实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而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所涉及条款。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人员及部分激励对象因其个人业绩考核方面的原因需要全部
或部分予以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0209 万股,回购价格为
万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75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
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市之日起计
算。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第一个限售期
将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届满,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下,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本项解除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均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本项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427号),
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如下: 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1,169,948,044.42元,较2023年增长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了15.48%,达到了业绩考核要求,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足解除限售条件。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对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规定具 核结果,有750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
体如下: 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分值达到80分以
率达到80%以上(含80%)-90%,以上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分值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全部或部分解除
指标达成率在80%以下(不含80%)的
售,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综合指标达成率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在公司业绩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
标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职能部门、生产部门和研发部门为 80 分及
以上、营销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综合指标达成率 80%及以上的激励对象
方可申请当年可解除限售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在第
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50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共计 226.445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获授的限制 本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 本次可申请部分予 剩余批次尚未解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致部分予以回购注销的限制 以解除限售的限制 除限售的限制性
(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孙家权 董事、总经理 7.6400 0.2292 2.0628 5.3480
段保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3200 0 1.2960 3.0240
李岗生 财务总监 4.3200 0 1.2960 3.024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
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 785.4600 13.8477 221.7903 549.8220
股子公司)(共计747人)
合 计 801.7400 14.0769 226.4451 561.218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相
关人员在买卖股票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象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本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54人,其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1860万股。综上所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后,
实际剩余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93.404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804人,待以后各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再予
以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回购注销(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142,558 13.21% -2,264,451 131,878,107 12.98%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8,198,491 0.81% -2,264,451 5,934,040 0.5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1,644,025 86.79% 2,264,451 883,908,476 87.02%
三、股份总数 1,015,786,583 100.00% 0 1,015,786,583 100.00%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