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503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0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
确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丰原药业、公司、上市公司 指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丰原集团 指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丰原 指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和达毅 指 海南贵和达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
指
限公司与海南贵和达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签署的《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23,698,554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股本 指 公司总股数 464,773,722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 李荣杰
注册资本 76188.165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711791371R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食
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
原料销售;肥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牲畜销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货物
经营范围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生
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
产;肥料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丰原集团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李荣杰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原集团持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000409)55,455,947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18%,其中16,000,000
股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办理质押融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503号
法定代表人 赵建光
注册资本 31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150500887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经营范围 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马鞍山丰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住地 地区永久居留权
赵建光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马鞍山丰原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原集团与马鞍山丰原、蚌埠涂山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减少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丰原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32,975,675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 28.61%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上 述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丰原集团 21,464,842 4.62% 0 0%
马鞍山丰原 25,601,181 5.51% 23,367,469 5.03%
蚌埠涂山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50,178,992 10.79% 50,178,992 10.79%
合计 132,975,675 28.61% 109,277,121 23.51%
注:本报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各分项数值
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丰原集团、马鞍山丰原与贵和达毅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
协议》。协议约定:丰原集团、马鞍山丰原合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协议转让股份的具体情况为:
转让股份 占公司总 受让股份 占公司总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丰原集团 21,464,842 4.62%
贵和达毅 23,698,554 5.1%
马鞍山丰原 2,233,712 0.48%
合计 23,698,554 5.1% / 23,698,554 5.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
涉及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四、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
成之日;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1: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1与甲方2合称为“甲方”
乙方:海南贵和达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份
无限售流通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其中,甲
方1和甲方2各自转让股份的具体情况为:
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
转让方 转让股份(股) 已发行股份总数比例
甲方1 21,464,842 4.62%
甲方2 2,233,712 0.48%
合计 23,698,554 5.1%
(三)转让价款、支付和交割安排
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59,254,282.88元。其中,甲方1和甲方2各自对应的
股份转让价款情况如下:
转让方 转让价款(单位:元)
甲方1 144,243,738.24
甲方2 15,010,544.64
合计 159,254,282.88
签署后标的股份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乙方应在本次股份转让通过交易所合
规性审查并取得无异议函后2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
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提出合规性审查/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并在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
转让无异议的函且甲方收到全部股份转让款后5个交易日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
下,自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利润分配(含此前年度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
本、增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份项下的
全部权利和义务。
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
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八、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丰原药业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荣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建光
签署日期:2025 年08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安徽省芜湖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 00015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马鞍 信 息 披 露 义 安徽省蚌埠市/安徽省马
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鞍山市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 人 是 否 为 是□否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是□否
上市公司实
公 司 第 一 大股
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丰原集团: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21,464,842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62%;
信息披露义务 丰原集团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丰原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
人披露前拥有 股数量 25,601,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1%。
权益的股份数 丰原集团一致行动人: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人民币普
量及占上市公 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35,73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
司已发行股份 丰原集团一致行动人:安徽省无为制药厂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比例 股,持股数量 50,178,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
丰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32,975,675 股,
占公司总股本28.61%。
丰原集团:持股数量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变动比例4.62
本次权益变动
%;
后 ,信 息 披 露
丰原集团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丰原持股数量23,367,469股,占公
义务人拥有权
司总股本的5.03%,变动比例0.48%。
益的股份数量
丰原集团一致行动人: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人民币普
及变动比例
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35,73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
变动比例0%。
丰原集团一致行动人:安徽省无为制药厂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持股数量 50,178,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变动比
例0%。
丰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277,12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变动比例5.10%。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拥有权益的股 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是□否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是□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 是□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是□否□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合规确认文件后,方可至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
是否已得到批准
户相关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荣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建光
签署日期:2025 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