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 海钦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1 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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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ST 海钦
             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东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
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
定办理。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第一部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信德
园 17 幢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
  五、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下午 14:00—14:25)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以及其
他参会人员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审议大会各项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推选计票、监票人
  (八)休会,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股东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1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案》,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产生关联交易不含税金额共计
服务。
案》。关联董事赵晨晨先生、雷安华先生、徐鹏先生、张燕女士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须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度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2)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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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预计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能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拟追加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 2025 年    本次拟追加        追加后 2025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度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度预计金额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50,000.00    20,000.00     70,000.00
            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装卸、仓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
储等综合劳务服务    司
           合计                  51,000.00    23,000.00     74,000.00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石化”)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 365 号 4 幢 305 室
  (5)法定代表人:钟仁海
  (6)注册资本:69,423.1053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912743416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陆
地管道运输;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鸿基石化 93.55%
股权,并担任鸿基石化董事长;公司董事长赵晨晨先生担任鸿基石化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鸿基石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鸿基石化的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盛港务”)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6 日
  (4)注册地址: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道鹰岭作业区
  (5)法定代表人:倪龙强
  (6)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35185544D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
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港口经营;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进出口
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食用农产
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天盛港务的实际控制人同为钟仁海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天盛港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天盛港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三、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等产生的
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增强
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
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
门会议审核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经公司股东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提名,拟提名姜卫威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卫威先生简历如下:
  姜卫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5 月出生,大学学历。
曾任职于河南大学出版社,曾担任深圳市九墨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
表人,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职于深圳粤康中医馆,并担任福建瑞
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姜卫威先生系公司股东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福建瑞善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4,422,425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0%,姜卫威先生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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