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与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盛虹(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签订《借款协议》,向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合
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三年,该事项已经 2022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前述《借款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盛虹科技、盛虹苏州重新签订借
款协议。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合计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
时间,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各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三年。本次借
款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邱海
荣先生回避本次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虹科技成立于2002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299,274.1122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印染技术的研发;从事机器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
口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纺织原料、纺织品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盛虹科技69.77%股权,实际
控制人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盛虹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092.79 亿元,净
资产为 386.35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76.79 亿元,净利润为-23.56 亿
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盛虹科技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89.62 亿元。
盛虹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盛虹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盛虹苏州成立于2013年03月25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区苏州大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1幢5205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52,140万元整;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纺织品、纺
织原料销售;纺织品研发;广告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煤炭批发;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橡
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服
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盛虹苏州62.33%股权,实际控制人为
缪汉根、朱红梅夫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盛虹苏州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254.99 亿元,
净资产为 612.19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72.85 亿元,净利润为-9.69 亿
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盛虹苏州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615.82 亿元。
盛虹苏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通过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
司间接控制盛虹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盛虹苏
州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关联方盛虹苏州为公司及子
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有息借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系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
实际使用时间,参照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及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各方
协商确定,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向甲、乙方申请借款,甲、乙方
同意向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
亿元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借款额度范围内连
续、循环使用。
行贷款利率水平,经三方协商确定。
息按照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天数及借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
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
关联方盛虹苏州申请借款。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
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
心。借款遵循市场化原则,参照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及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
平,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未构成重大影响,公司
也没有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04 亿元,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为 0 元。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