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
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锂源”)和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锂源(印尼)”)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或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锂
源”)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
责任担保,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和锂源(印尼)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其余股东未
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
过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江苏锂源最
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
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
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 年 7 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 45,0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反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人民币万 授信机构 担保类型 期限
情况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常州锂源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无
保证 的合同为准
分行
龙蟠科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锂源 10,000.00 无
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 的合同为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锂源 15,000.00 无
公司金坛支行 保证 的合同为准
龙蟠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技、四川 锂源(印尼) 10,000.00 无
公司雅加达分行 保证 的合同为准
锂源
合计 45,000.00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和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
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合
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139.5 亿元。四川锂源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注册资本:83,412.758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
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元)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403.1398 货币 66.4205%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4,601.9531 货币 5.5171%
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4.1960%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4.1960%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00 货币 3.7764%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50.0000 货币 2.098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01.5440 货币 1.8001%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0.8392%
合计 83,412.7585 100.00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436,161.68 442,923.1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13,491.87 216,373.30
营业收入 9,383.99 18,216.6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21.17 -10,392.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209,090.32 202,371.7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9,408.51 30,283.25
营业收入 35,221.67 204,151.1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4.74 -11,792.50
名义股本:1,023,722,560,000印尼盾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中爪哇省三宝垄市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合计 1,023,722.56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101,017.53 85,497.6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45,067.95 45,460.90
营业收入 3,807.36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2.94 -3,132.23
锂源(印尼)为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
太)”)全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控股孙公司、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锂源(亚太)
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美元)
常州锂源 8,464.3415 货币 56.04%
PT AKASYA INVESTASI INDONESIA 4,979.0244 货币 32.97%
AISIS ALLIANCE L.P. 1,659.6748 货币 10.99%
合计 15,103.0407 100.00%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
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
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
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
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
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
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
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
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
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
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
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指债务人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对贷款人尚欠或负有的任何及所有
款项、债务及责任(不论是实际的还是或有的,不论是现有的还是以后产生的,
不论是单方责任还是与其他人共同的连带或按份责任,也不论是作为主债务人、
担保人还是其他性质的款项、债务及责任),并包括贷款人于执行或取得该等款
项、债务及责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法律性质的及其他性质的费用、收费和支
出。为免疑义,被担保债务除包括融资文件项下贷款本金、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如
有)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和开支以及贷款人实现权利和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税费、诉讼费、仲
裁费、催收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和差旅费)。
保证期间:本项保证的保证期间为自生效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和/或全
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四川锂源为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和锂源(印尼)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
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
属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
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锂源(亚太)
的其余少数股东为印尼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下属公司及其联席投资人,均为财务投
资人。常州锂源及锂源(亚太)的少数股东均不参与常州锂源/锂源(亚太)及
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
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此外,锂源(印尼)贷款银行偏好于实
体运营企业提供担保,要求由担保能力更强的控股股东方全额担保,因此上述公
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
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
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
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
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
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
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
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141.70 亿元,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60.03%。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7.41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86.38%,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7.31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6.05%。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