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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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089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请关注以下内容:
  董事长吴贤龙:1、因本次会议更改时间(5 日上午十点改为 6 日,后又改
为 5 日下午),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更改时间,两名董事未同意。因
此,对于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效,两名董事持否定意见。
人、中小股东属于有益事项。本次表决弃权,待后续论证后再提交表决。
  非独立董事赵秋丽:1、因本次会议更改时间(5 日上午十点改为 6 日,后
又改为 5 日下午),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更改时间,两名董事未同
意。因此,对于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效,两名董事持否定意见。2.本人反对议案
一中的 1.01,理由如下:成笠萌自 2020 年 9 月以来一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曾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对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在其担任董事期间上市公司存在信
息披露造假,不宜聘任在该造假期间负责信息披露的成笠萌为上市公司董事。
其他议案因违规,此次董事会无效。3、针对共益债的议案,不同意增加,且
反对。如下理由:对于借入共益债事宜,因为归还责任人不明确,且未论证对
全体债权人、中小股东属于有益事项,本次表决反对。
  非独立董事张光华:本人依法依规尽职履责,1、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
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上述议案。3、但本人作为董事,本着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和维护广大中
小股民利益的原则,就议案一、二、三中新辉控股提名的独董和董事候选人,
提出如下意见:原实控人朱业胜与新辉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纠纷,抚州市法院已
于 6 月份正式受理该案, 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赣 1002 民初
布,如果新辉控股的表决权被收回,依据相关法律新辉控股的董事提名权就不
存在了,所以考虑到新辉控股的控制权不稳定问题,新辉控股的提名候选董事
及独董(李新平、蒋德启、高慧杰),在新辉控股如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已不可能继续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职责,这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须要认真考虑
的极重大问题。
  独立董事彭易梅:1、鉴于公司现阶段的困境,共益债的发行有利于解决当
前复工复产及人员工资拖欠的急切问题,本人全力支持重整小组的工作,同意
把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加入本次
董事会进行一并表决。2、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独立董事,本着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和维护广大中小股民利益的原则,就
议案一、二、三中新辉控股提名的独董和董事候选人,提出如下意见:原实控
人朱业胜与新辉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纠纷,抚州市法院已于 6 月份正式受理该
案, 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赣 1002 民初 4494 号),公司已于 6
月 16 日正式发布了公告,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如果新辉控股的表决
权被收回,新辉控股的控制权将丧失。所以考虑到新辉控股的控制权不稳定问
题,新辉控股的提名候选董事及独董,在新辉控股如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能否继续为公司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职责,这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需要认真考
虑的重大问题。
  独立董事刘纳新:1、鉴于公司现阶段的困境,共益债的发行有利于解决当
前复工复产及人员工资拖欠的急切问题,本人全力支持重整小组的工作,同意
把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加入本次
董事会表决,但本人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因为此共益债务借款风险很大,重整
成功,就没有问题,大家都好,希望重整成功。但若是重整不成功,甚至退
市,无疑是加重公司负担。2、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3、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董事张光华、独立董事彭易梅、韩佳益、刘纳新提议增加临时议案《关于
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因未获得全体与会董事的
同意,因此本次董事会未审议该项议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非独立董事张光华、独立董事彭易梅、独立董事韩佳益、独立董事刘纳
新四人召集。因董事长吴贤龙未能召集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
推举张光华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
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一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非独立董
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议案二、《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计专业)》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独立董事
(会计专业)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议案三、《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非会计专业)》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独立董事
(非会计专业)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议案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前三项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述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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