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 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世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的股东周世杰先生(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 后 的 3 个月 内 以 集中竞价 和 大 宗交易 方式合计 减持 本公司 股份 不超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裁周世杰先生出具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 其中持有无限售
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周世杰 董事、副总裁 53,532,167 9.31 13,383,042
合计 53,532,167 9.31 13,383,042
注:1、持股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 581,620,859 股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561,635 股为基础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易时的交易对方所取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 2024 年 3 月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其父亲周经成先生的股份;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2.3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5,750,59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
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7,632,449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3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 履行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期间 情况
发行股份 关于股
购买资产 交易对 份锁定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华宏科技股份自本
至 2018 存在违
时所作承 手方 期的承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年 12 月 反承诺
诺 诺
关于本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次公开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华宏科 发行可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
严格履
首次公开 技董 转换债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
行,不
发行或再 事、监 券摊薄 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 可转债
存在违
融资时所 事、高 即期回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 存续期
反承诺
作承诺 级管理 报采取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情况
人员 填补措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施之承 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诺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
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
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
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
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
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
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
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
的相关监管措施。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世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相关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周世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