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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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5-3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事、吴战篪独立董事、赵增立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李葆冰董事委托郑
云鹏董事长、张存生董事委托赵增立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委托吴战篪独立
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席了本次会议。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推进“一企一策”扭亏纾困,增加所有者权益,防止风险蔓延,助力形成
良性正向循环,董事会同意向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粤能源公司”)
增资 56,700 万元,并按《公司法》及中粤能源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股比。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中粤能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由公司、湛江市腾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分别持股 90%和 10%,注册资本为 14.54 亿元,目前在运 2 台煤电机组,总装机
规模 1,260MW。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通过注入资本金并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优化中粤能源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压降利息费用规模,助力企业经营回归正向循环;推动实现公司及下属
发电资产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中粤能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风险、电价波动
风险、运营安全风险等。公司将持续深挖内部经营管理潜力,着力提高机组运营
经济性,节约各项运营成本,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推进“一企一策”扭亏纾困,增加所有者权益,防止风险蔓延,助力形成
良性正向循环,董事会同意向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电
厂”)增资 159,600 万元,并按《公司法》及韶关电厂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
股比。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韶关电厂成立于 1997 年,由公司、韶关市曲江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分别持
股 90%和 10%,注册资本 10.70 亿元,目前在运 4 台煤电机组,总装机规模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通过资本金注入并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优化韶关电厂资产负债结
构,压降利息费用规模,助力企业经营回归正向循环,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及下
属发电资产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韶关电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风险、电价波动风险、
运营安全风险等。公司将持续深挖内部经营管理潜力,着力提高机组运营经济性,
节约各项运营成本,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推进“一企一策”扭亏纾困,增加所有者权益,防止风险蔓延,助力形成
良性正向循环,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沧能源公司”)增资 66,000 万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临沧能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4.60 亿元;目
前在运 4 座水电发电站,总装机规模 132.8MW。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通过资本金注入并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优化临沧能源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压降利息费用规模,助力企业经营回归正向循环,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
及下属发电资产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临沧能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电力市场政策风险、运营安全风险、
来水不达预期风险等。公司将持续深挖内部经营管理潜力,着力提高电价水平,
节约各项运营成本,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保障安全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并
批准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海湾能源公司”)持有的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简称“宁洲项目”)作为底
层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 38.01 亿元,期限不超过 30 年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并由我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规模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实施
方案及产品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二)同意公司作为类 REITs 的运营保障机构为滨海湾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
  (三)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领航能源有限公司(暂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 9.5 亿
元。
  (四)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滨海湾能源
公司 100%股权,并根据产品需要以增资、股东借款等方式调整滨海湾能源公司
股债结构。
  (五)同意公司担任类 REITs 的优先收购权人,对滨海湾能源公司的股权及
债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有限合伙企业 LPA 份额享有优先收购权。
  (六)同意类 REITs 发行后,滨海湾能源公司可利用自身沉淀的资金向公司
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
  (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
调整、确定本项目的具体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产品发行规模和期限、交
易结构和融资规模、优先收购行权、处置、退出或终止条款等)及产品发行、管
理和终止等工作。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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