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辽宁盛帆新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盛帆”)。
被担保人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盛帆基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拟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总
额(本金余额总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敞口额度 5,000 万元整)的融资,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
用业务。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深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与兴业银行沈阳
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盛帆提供额度为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二)决策程序
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预
计额度、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浙
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金属工具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
修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10.32 3,704.26
负债总额 26.33 26.85
净资产 3,483.99 3,677.41
项目名称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3.42 -322.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债务人:辽宁盛帆新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5,000 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
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
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
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
金需求,整体上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市场开拓,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
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
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
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
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8,26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79%。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1,000 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
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260 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