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5-030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4,4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21,015.91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兴业银
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科技”)
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4,4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
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
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相关公告。上述融资和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
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福达科技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达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1MA2ATX2C9R
成立时间 2019 年 05 月 21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 308 号
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
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贵金属冶炼;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
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
经营范围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262,855.01 241,579.3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69,889.25 147,947.79
资产净额 92,965.76 93,631.56
营业收入 97,932.41 414,914.42
净利润 -578.80 4,893.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 4,400 万元
保证范围:
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
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
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福达科技的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
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
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相关公告。上述融资和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
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净资产(合并口径)的 125.67%、202.80%,以上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