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证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和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迈威(上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48.00 元/股(含)。
定价原则说明如下:
公司上市 3 年多以来,基于全产业链布局,持续专注于肿瘤相关和年龄相关
疾病领域,现拥有 16 个处于临床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核心品种,包括 12 个创
新药,4 个生物类似药。其中,已上市品种 4 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
沟通交流会议申请阶段的品种 1 个,处于 III 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 2 个,处
于其他不同临床、临床前阶段品种 9 个。
公司已有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注册临床研究阶段的领先成果,如采用自主
知识产权研发的创新药 9MW2821,已开展针对尿路上皮癌(UC)、宫颈癌(CC)、
食管癌(EC)、三阴性乳腺癌(TNBC)等多个适应症的多项临床研究,其中有
三项临床研究推进至 III 期。9MW2821 先后获得了美国 FDA 授予的 3 项“快速
通道认定”(FTD)和 1 项“孤儿药资格认定”(ODD)。除 ADC 平台的管线
外,公司仍有多款特色创新品种,如全球进度处于第二梯队的靶向 ST2 单抗
(9MW1911)、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靶向人白介素-11(IL-11)的单抗
(9MW3811)以及全球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靶向 TMPRSS6 单抗(9MW3011)
等;其中 9MW3811 在纤维化疾病和衰老相关疾病治疗中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目
前已与 CALICO 签署许可协议,合同金额包括首付款 2,500 万美元、合计最高达
域有较大治疗潜力,目前已与 DISC 签署许可协议,合同金额为 4.125 亿美元的
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近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
权使用费。
全球商业化方面,公司不断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重点布局新兴市场特别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
合作协议的签署。国内销售方面,2024 年实现地舒单抗销售收入 1.39 亿元,同
比增长 230.17%。2025 年,公司积极推动新产品加入商业化梯队,自主研发的注
射用阿格司亭α(迈粒生)获批上市,为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已与齐
鲁制药有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首付款和销售里程碑付款合计最高达 5 亿元人民
币,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当前公司良好的运营情况,参考公司股份发行价并结合近期资本市场环
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股份回购,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决定对本次回购
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调整为 4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和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8.00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083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8.00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股份回购价格
上限调整为 48.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
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仅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
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48.00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