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4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 FNOF Easynet(HK)Limited、股东 CEL Bravo Limited 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FNOF
Easynet(HK)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或“FNOF Easynet”)和
CEL Bravo Limited(以下简称“CEL Bravo”),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
让。
? 本次权益变动后,FNOF Easynet 和 CEL Bravo 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3.07%下降至 9.2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 出让方非软通动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5.27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2,360,000 股。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 FNOF Easynet、CEL Bravo 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
(二)出让方关联方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FNOF Easynet(HK)Limited 和 CEL Bravo Limited 与公司股东中國光大財務投
資有限公司、赵勇存在关联关系,根据监管规则要求,计算减持比例时合并计算。
CEL Bravo Limited、中國光大財務投資有限公司、赵勇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28,60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
如下:
实际转 转让
转让前 转让后持
序 转让前持股 拟转让股份 实际转让数 让数量 后持
股东名称 持股比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占总股 股比
例 (股)
本比例 例
FNOF Easynet
(HK)Limited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FNOF Easynet 和 CEL Bravo 合计持股比例从 13.07%下降至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FNOF Easynet(HK)Limited
住所 Suite 3720, Jardine House, 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
权益变动时间 202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CEL Bravo Limited
住所 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46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1/11~2025/6/5
(1)CEL Bravo 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至 6 月 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53%。
(2)FNOF Easynet 于 2025 年 8 月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2.35%,与
权益变动过程
CEL Bravo 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变动跨越 5%的
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股票简称 软通动力 股票代码 301236
变动方向 上升 □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有□无√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交
易)
A 股(询价转让) 2,236.00 2.35
合计 3,691,47 3.8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 (请注明)
来源 股东投资款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FNOF Easynet(HK)Limited 36,692,074 3.85 14,332,074 1.50
CEL Bravo Limited 87,854,022 9.22 73,299,338 7.69
合计持有股份 124,546,096 13.07 87,631,412 9.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546,096 13.07 87,631,412 9.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书》(公告编号:2025-061)、《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
的承诺、意向计划 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
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 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是 否√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 28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
有软通动力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受让股数 受让股份在 锁定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金额(元)
(股) 总股本占比 (月)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受让股数 受让股份在 锁定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金额(元)
(股) 总股本占比 (月)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总计 22,360,000 1,012,237,200.00 2.35% -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软通动
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25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
易日软通动力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称“《指引第 16 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82 家机构
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46 家、证券公司 34 家、保险机构 19 家、合格境外投
资者 13 家、私募基金 68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7:15 至
文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5 年
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
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5.27 元/股,
转让股份数量 22,360,000 股,交易金额 1,012,237,200.00 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 28 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
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
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
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
计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46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
的定价原则,最终 28 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 45.27 元/股,
转让股份数量 22,360,000 股,交易金额 1,012,237,200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
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
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指引第 1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CEL Bravo。
行可能的信息披露义务。FNOF Easynet 和 CEL Bravo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软通动力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软通动力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