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外山
股票代码:68841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三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10C-43
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游新农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5年 8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山 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大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
健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力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远健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游新农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触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
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三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290.8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394035926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4-09-10
经营期限 2014-09-10至2025-09-09
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名称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10C-43
注册地址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24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RTK28XC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20-11-03
经营期限 2020-11-03至2025-11-02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
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
经营范围 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通讯地址
者地区的居留权
湖南省长沙市
游新农 男 中国 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游新农 男 中国 湖南省长沙市 否
委派代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水龙 男 中国 湖南省长沙市 否
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大健康、力远健鲲和游新农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
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大健康和力远健鲲于2025年5月8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重庆山外山血液净
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计划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
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公司2022年12月26日上市时总股本为144,730,25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18,623,44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7%。其中:大健康
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6%;力远健鲲持有
公司股份1,750,64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游新农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024年7月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和
后 公司总 股本变为 321,315,646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有公 司股份变 为
为1,937,703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5日,游新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1,937,70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0%,本次减持后游新农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大健康和力远健鲲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7,276,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
本次权益变动后,游新农、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比例增加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2.87%减少至10.00%,触及5%的
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山外山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
要约收购。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2年 12月26日) (2025年 8 月 4 日)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大健康 16,000,000 11.06 31,458,164 9.79
力远健鲲 1,750,649 1.21 673,459 0.21
游新农 872,800 0.60 0 0
合计 18,623,449 12.87 32,131,623 10.0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类型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元/股) (股)
大健康 无限售流通股 集中竞价 15.51~17.20 4,063,436
年8月4日
力远健鲲 无限售流通股 集中竞价 14.06~16.36 3,213,157
年7月25日
合计 7,276,593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山外山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
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游新农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水龙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游新农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 上市公司所在地 重庆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山外山 股票代码 688410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大
信息披露义务 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三楼;
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
大健康、力远健鲲、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
人 注册地/住所
游新农 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10C-43
房;
湖南省长沙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减少 有 无□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第一大股东(发行 公 司 实际控制人
完成后) (发行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8,623,449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2.87%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32,131,623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0.00%
变动比例:减少2.87%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是□ 否□ 不适用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游新农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水龙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游新农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