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 东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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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6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
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8人,董事山根裕也先生因个人工作等原因未能现
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
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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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因董事朱志荣、芦德宝、多田昌弘、曹阳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但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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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董事朱志荣、芦德宝、多田昌弘、曹阳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但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计划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
格和条件,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或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执
行、修改、终止任何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应的股权激励协议
等;
  (4)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要得到股东会或
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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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授权董事会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性股
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
股票专用账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回购标的股份的方式、时机、价格和数
量等,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
查确认;
  (10)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
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
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期一致。董事会授权的期限自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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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所有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朱志荣、芦德宝、多田昌弘、曹阳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变更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保
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以下相关协议有关的全部条款,包括: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
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2、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与上海钟于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东协议》;4、公司于2025年4月24与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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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报备文件:
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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