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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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为满足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长
远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完善公司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公司拟与宁波明研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明研”)、徐天敏先生、王逸然
女士、邬均文先生、杨剑先生、朱卫东先生、王立成先生以及常州精材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精材”)共同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
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精研热处理”、
“合资公司”)。
  精研热处理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 1,9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6%;宁波明研拟以货币资金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资金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邬均文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杨剑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资金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常州精材拟以货币资金出资 3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安排,合资公司将被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方邬均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剑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立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逸然女士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宁波明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
喜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士、邬均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邬均文
  邬均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杨剑
  杨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三)王立成
  王立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王逸然
  王逸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王明喜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
妹关系。
  (五)宁波明研
  名称: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BNWQ388D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0 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117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王明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 年度,宁波明研的营业收入为 0 元,
净利润为 42,938.4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宁波明研总资产为 6,385,991.21
元,净资产为 6,387,916.71 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宁波明研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明同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王明喜先生。
   (六)徐天敏
   徐天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七)朱卫东
   朱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八)常州精材
   名称: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EQH5AA8R
   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17 日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桂花路 22 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常州精材成立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暂无相关财务数
据。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58 号内 2 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金属加工机
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的设立尚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
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二)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公司,本次交易
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基本原则,投资各方按认缴出资比
例进行利润分配、责任分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投资协议的各方(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一)合资安排
为准。
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之日起 5 年。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
  (二)公司治理
务的董事);不设监事会及监事,合资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均由公司指定的人选
担任。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1)决定合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对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
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修改公
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本协议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违约条款
务及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合资公司或者守约方造成损失的,
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或合资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功设立,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
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
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1)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3)合资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合资公司成为破
产、清算或结算程序的对象。
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六、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热处理在 MIM(金属注射成形)产品生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不
仅能消除产品经注射、脱脂、烧结后存在的孔隙、内应力及组织不均等缺陷,优
化内部结构以提升致密度和稳定性,更能通过针对性工艺精准调控产品的力学性
能,包括硬度、强度、韧性及耐磨性等,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同时,合理
的热处理可保证产品尺寸精度,减少后续变形风险,并适配不锈钢、钛合金等多
样化材料体系的性能最大化,最终提升 MIM 产品的可靠性、使用寿命及应用拓
展性,是确保其在高端制造领域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一方面,终端客户对供应链企业的要求日益提升,更倾向于选择具备 in-house
制程能力的合作伙伴,以此确保对产品品质的全程把控,降低供应链环节中的不
确定性;另一方面,对于公司而言,本次投资设立专注于热处理业务的控股子公
司,将深度匹配公司 MIM 产品的热处理需求,通过专属化工艺参数开发,从根
本上提升产品性能稳定性。这一布局将大幅减少对外协加工的依赖,在缩短生产
周期、降低供应链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增效,进一步挖掘产
品的价值空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制程服务,在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
实现自身与产业链价值的更大化。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通过工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登记,
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
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进展,
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及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优化公司 MIM 产业的布局。合资公司的各项业务如能顺
利开展,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
并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责任分担,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
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总金额为 15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
基于各方充分协商的前提自愿达成,投资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按认缴出资比例
进行利润分配、责任分担,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
司的战略定位,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
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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