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6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
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原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
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张文
先生、孙慧女士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选举郭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徐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 1.01、1.02 已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2025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毛海龙律师、冯燕律师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
席股东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