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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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
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开。
事 2 人,董事姚舜先生、钱红兵先生、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
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次会议。
                                (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
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2025 年修订)》、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
一致,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上述 2.1 至 2.9 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等公告。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 5 名激励对象办理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睿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阳睿璟”)拟通过第三方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关联方沈阳江丰同创精密制造有
限公司购买设备,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3,307.84 万元,上述交易有利于保障沈阳
睿璟日常生产经营,满足沈阳睿璟业务拓展和产能扩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
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产评估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姚舜先
生已回避表决。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获参与表
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就本次董事会中须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用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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